資料顯示,年內,有30家上市公司發行下調可轉換債券的股票價格公告,上市公司對股價進行修改後,投資者轉換股票的概率會更大,對於投機屬性最高的雙高轉換債券的轉換溢價率最高, 進入強制轉股意味著投機消失,此後不排除雙高可轉債的可能性。
對於股價跌幅過大且股價遠低於轉換價的可轉換債券,上市公司轉換價格的下調將促進投資者轉換其股票,同時也會讓持有可轉換債券的投資者獲得更多價值, 這是一件好事。但是,對於那些處於做市商操縱之下,股價遠高於面值的可轉換債券,以及可轉換債券的投機性質,其生存的邏輯不是轉股,而如果這種雙高轉債進入強制股權轉換階段,將對可轉債產生巨大壓力, 投資者應注意相關投資風險。
一般來說,如果可轉債對應的標的股票**遠低於轉換價格,那麼可轉債的**將低於面值100元。 但一些流通市值相對較小的可轉債,由於投機原因,可轉債交易**遠高於面值100元,由此產生的轉換溢價率也非常高,這也是雙高可轉債。
對於雙高可轉債,炒作的根源在於可轉債不能強行贖回,因為一旦強制贖回,可轉債將被迫退市,投資者要麼轉股,要麼按照上市公司設定的回購**將可轉債賣回上市公司。
事實上,雙高可轉債的生存空間是投機性的,而且由於股價遠低於轉倉價,做市商和投資者都不認為雙高轉債會被強制贖回,一般來說,股價需要高於轉債價的30%後,上市公司才有權提出強制贖回。 因此,如果上市公司將轉換價格修改到市場價格的水平,然後股價為30%,那麼可轉債就有可能被強制贖回,理論上可轉債的價格將在130元左右。
也就是說,對於可轉債,即使轉換溢價率高,只要可轉債不高於130元,投資者就不必擔心強制贖回的風險,但如果可轉債的絕對**過高,比如高於150元甚至200元, 一旦遇到強制贖回,投資者就有可能遭受投資損失。
因此,本專欄建議投資者,如果持有的可轉債屬於雙高可轉債,且可轉債的絕對**高於130元,那麼最好及時退出,畢竟這類可轉債只存在投機價值,一旦股價下跌,可轉債不僅沒有空間, 相反,存在強制贖回的風險,如果投資者真的看好上市公司對應的可轉債,或者直接持有**更安全,雙高可轉債不再具有對沖功能,有自己獨特的投資風險。
不過,對於很多正常的可轉債來說,上市公司股價的下調可以增加可轉債的內在價值,對投資者來說還是非常友好的,投資者可以關注相關的投資機會。 一般來說,如果可轉債低於100元,如果轉換價格向下修正,則絕對為正。
北京商報評論員周克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