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統治者非常重視第一的選拔、任免,他們特別注重政治家的綜合素質。
清代的**非常廣泛,諸如克甲、公盛、建生、殷生、奕惟、雜流、捐贈、官吏生、君秀等渠道都有可能成為。
其中,第一支包括通過科舉考試的第一名舉重者、公師、金士。 在清朝,貢品和金士有參與官員選拔的資格,可以通過考核直接獲得官職。
相比之下,提拔人入政的條件比較嚴格,雖然被認為已經獲得了官職資格,但從清朝中期開始,提拔人入政變得非常困難。
公生是被州、州、縣的學生選到國子監學習的,有公公、恩公、八公、有公、副公五大類,都算是正道。
還有乙個沒有貢獻的貢品的例子。 但是,獲得貢品學員的資格,並不意味著可以直接進入官職,需要通過嚴格的考試才能進入官部的選拔過程。
犯人不直接入國學習進貢,宦官有四種:恩典監督者、影子太監、優秀太監和普通太監。 殷晟靠著爺爺奶奶的功勞獲得官職,除了被囚禁的恩大難度之外,殷晟還有特殊的陰影。
殷晟可以舉例獲得官職。 討論是對評估過程中卓越表現的獎勵。 討論通常由地方知事進行,這些**的背景比較複雜,但只要通過監督和保護進入辦公室,他們都走在正確的道路上。
在清朝,進職的方式有很多種,但可以歸納為兩類:正道和異道。 其中,雜流捐、官弟、君秀都是進入官場的不同方式。
儘管存在各種方式,但在清朝,正道與正道之間還是有區別的。 然而,關於什麼是正確的道路,什麼不是,沒有歷史結論。
《清史手稿》和《大清惠典案例研究》中對正道的定義存在明顯差異,前者認為只有出身於克甲和恩、巴、副、隋、有公生、尹生的人才是正確的道路,而後者也包括優秀的公生和建生, 以及狄、曾、桔棠,都歸入正道範疇。
根據規定,出身不同的人不能擔任科、道、漢、湛兩部的官員,以及官員、禮部的官員,在執行過程中,他們也面臨更多的限制,甚至包括一些北京的小官員。
因此,第一條正確或不同的道路對他們的職業前景具有決定性的影響。
根據清朝的法律,不能擔任官職的人分為三類:一類是從事職業的人,如、高階人員、跑腿士兵和低階服務人員。
因為這些人的職業被社會鄙視,長期與劣等行為混雜在一起,品行不正,也不以此為恥。
入職後,可能會損害社會風氣,損害朝廷的威嚴。
在清朝時期,有許多規定限制了不同群體的人參加科舉考試的權利。 未點燃的後代要等到第四代以後才能參加科舉考試,犯了嚴重罪行的家奴和祖父母更是受到限制。
雖然這些規定在嘉慶時期有所放寬,但對這些人群的限制仍然存在。
在清朝的《禮部規矩》中,列舉了幾種祖輩犯罪的情形,如盜賊撤退、逃軍、耽誤戰機、**偷賞等,如果他們的後代犯了這些罪,除非得到皇帝的授權,否則是不能參加科舉考試的。
清朝非常重視文官的出身,不僅將他們分為正道和另一道,而且對進入官僚機構的人設定了許多限制,比前幾代朝代更加繁瑣和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