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設施維護承諾書
樓盤名稱:
業主單位:
聯絡人: 聯絡方式**:
專案主要建設單位:
聯絡人: 聯絡方式**:
運輸設施維護單位:
維修單位法定代表人:
緊急搶修驗收**:
受託監理單位:
養護期:自道路驗收交交之日起計算。
質權人再次宣告,道路交通設施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和交通組織計畫設定,維護期間交通設施的日常應急維修和保養工作應在維修期間完成,並接受杭州市公安局蕭山區分局交警大隊的日常維護工作監督, 並鄭重承諾如下:
1、質押人保證執行人員24小時值班,保持溝通暢通,負責接到交警指派的交通設施損壞、調整等緊急維修、保養任務。
2、質權人接到交警部門指派的交通設施損壞的修復任務的,應保證在4小時內完成修復工作,並反饋交警部門。
3、質權人接到交警部門交辦的交通設施調整、維護任務的,應當在3日內完成並反饋交警部門。
4、質權人保證安排人員定期對運輸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5、質押人保證安排人員加強對運輸設施的日常檢查,及時解決問題。
6、質權人保證所有交通設施的緊急維修、保養金額須經交警部門審核確定後方可進行資金結算。
7、承諾人應確保施工作業時按規定做好安全防範措施,施工人員應按規定著裝,文明施工,除早晚高峰7:00-9:00和16:30-18:30期間緊急維修任務外,不得進行其他施工作業。
8、承諾人保證,如交通設施維護職責無人承擔,施工作業未按規定進行或交通設施未按時完工,交警部門願意接受業主的處罰,包括解除合同。
9、質權人保證其承諾真實可靠,並真誠履行本承諾。 如有違約行為,造成後果的,質權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0. 本承諾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十一、本承諾書自質權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2、本承諾書一式五份,分別報送業主、專案主體建設單位、杭州市公安局蕭山分局行政審批科、交警轄區中隊、設施維修單位。
質押人(所有權人簽名): 簽字時間(蓋章):
質押人(建設單位簽字):簽字時間(蓋章):
質權人(贍養單位簽字):簽字時間(蓋章):
附件: **格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