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維權”嗎? 你有沒有接受過所謂的“信用修復”和“信用卡債務處置”專業機構? 近年來,一些團隊打著幫助客戶“維權”的幌子,趁勢而上,通過偽造虛假證明、惡意投訴等違法行為,幫助債務人惡意逃債,使銀行和金融消費者蒙受巨大損失。 2月19日,北京商報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為切斷“**維權”黑灰行業利益,中國銀行業協會近日制定了《中國銀行業應對“**維權”灰色行業識別標準(徵求意見稿)》和《中國銀行業應對“**維權”灰色行業工作指南(徵求意見稿)》。點評),要求會員單位堅決抵制金融灰色產業和個人違反投訴舉報秩序的不合理要求,以各種不正當手段向從業人員施壓,謀取不正當利益。
* 維權“風靡一時。
當前,專業化、中介化、規範化的“一流維權”成為金融行業新的風險點,並有氾濫的趨勢。 2月19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在網路平台上,一些自稱“債務諮詢專家”的個人或團隊極為活躍,他們聲稱能夠以債務委託、債務重組為名,幫助金融消費者解決信用卡、消費貸款、網路貸款等各種問題。
債務處理、委託上岸、不成功的全額退款“、”減免結算、卡分期、低手續費、快速處理“......在網路平台上,債務顧問通過各種言辭和承諾誘導金融消費者保護自己的權利。
《北京商報》記者隨機諮詢了一位欠債超期的人,無一例外,得到的答覆是“百分百可操作”。 “維權”的第一步需要先填寫個人資訊,從顧問發來的模板中,金融消費者不僅需要填寫姓名、卡號、查詢密碼、交易密碼、定額、學歷、單位名稱等敏感資訊,更需要填寫生肖, 家人、朋友***等內容。
第二步是打電話給銀行,了解你需要還款的金額,計算本金和利息,然後就可以和銀行協商了。
如果客戶可以自己處理,那麼我們就不必開公司了。 一位顧問說,“我們有專門的法律顧問跟著訂單,客戶只需要等待結果。 另一位顧問也給出了同樣的說法,“金融消費者把資訊發給我們,操作時只需要開啟呼叫轉接,將**轉給法務部,法務部就會與銀行溝通協商。
在費用方面,信用卡欠款的逾期處理費與消費貸款債務的逾期手續費略有不同:以信用卡逾期5萬元為例,顧問開具的債務處理費約為1500元; 例如,如果貸款逾期20萬元,如果處理完成,將需要支付4000元的費用。 當《北京商報》記者詢問能否成功處理時,多位顧問給出了100%完整的答覆,有的顧問提到,“銀行裡有人,都是內部溝通,沒有問題。
在顧問的慫恿下,金融消費者一步步落入陷阱。 縱觀近幾年的案例,由於“第一維權”案件時有發生,一些金融消費者因短期收入下滑、經濟壓力無法按時還清銀行貸款本息,偶爾看到“第一維權”廣告後,他們會諮詢,顧問不僅會要求大量投訴, 並會要求金融消費者在維權過程中不要出面,也不要回答金融機構的任何**。最終,一些金融消費者停止向銀行償還貸款本息,拒絕接聽銀行的客服,避開上門的銀行工作人員,最終被銀行告上門,高額費用也“落空”。
行業識別標準正在制定中。
“維權”是一種新興的金融活動,表面上看似通過提供法律諮詢和“維權”服務,給金融消費者帶來了一定的幫助,但實際上存在更大的風險。 為斬斷“第一維權”黑灰行業利益,北京商報記者獲悉,中國銀行業協會近日組織制定了《中國銀行業響應“第一維權”灰色行業識別標準(徵求意見稿)》和《中國銀行業響應“第一維權”灰色行業工作指引(徵求意見稿)》。
此類機構或個人經常以“個人維權”的名義,違反規定收集消費者個人資訊,引誘、誘導、教唆消費者濫用、強行占領維權投訴渠道,濫用監管行政規則,阻礙消費者與會員單位和解或與第三方機構進行糾紛調解,誇大或歪曲事實; 偽造證明材料,誣告、脅迫會員單位,糾纏投訴,屢次對監管投訴等惡意投訴施加壓力。
針對協商還款、利息糾紛等問題,《徵求意見稿》指出,一方面,會員單位要加強營銷管理,在與客戶簽訂合同、辦理分期付款業務時,要嚴格履行對利息、複利、 費用、違約金、風險披露,以確保客戶關注和理解條款內容,主動告知客戶接受諮詢和投訴的渠道。另一方面,成員單位要規範催收行為和催收條款,加強對催收外包機構的管理,保護債務人的合法權益。
據北京迅貞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嶽介紹,“維權”之毒之所以猖獗,是因為市場有需求,很多消費者不了解維權流程和法律法規。 二是相關法律法規存在漏洞,為此類“維權”提供了契機,“維權”機構通過各種手段逃避監管,導致維權市場混亂; 三是資訊不對稱,消費者往往處於資訊劣勢,對一些專業知識和法律程式了解不夠,容易被“第一維權”機構欺騙,“第一維權”機構通過各種手段製造資訊不對稱,誘導消費者做出錯誤的判斷和選擇; 四是違法成本低,現行監管部門對“第一維權”機構違法行為的處罰較輕,使得“第一維權”機構敢於冒著違法行為不當的風險經營,甚至以違法所得為主要收入。
對此,中國銀行業協會要求會員單位要落實金融灰色產業識別統一標準,堅決抵制金融灰色產業和個人違反投訴舉報秩序的不合理要求,以各種不正當手段向從業人員施壓,謀取不正當利益。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徵求意見稿最早將於本月底正式向社會公布”。
應建立實時監控系統。
為整治“**維權”違法行為,不少地方監管部門和銀行已開始採取行動。 1月1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在《關於印發《關於印發《關於規範浙江省轄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際網絡催收業務的意見》的通知中提到,各機構要有效防範過度投訴或“反催收”等手段逃債的風險, 並加強對“非法維權”等黑產業的打擊。
1月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遼寧監察局在《合理使用信用卡防範違約風險消費小貼士》中也提到,如果消費者無法及時還款,導致收款不當、費用糾紛等,可以在申請刷卡時按照合同條款合理維護自己的權益, 比如通過銀行機構、營業網點的官方客服等正規渠道直接溝通和解決,或者通過消費者投訴或司法調解進行理性協商,不相信所謂的“維權”。導致個人資訊洩露和額外的經濟損失。
為打擊“維權”亂象,部分銀行信用卡中心利用聲紋、知識圖譜等技術,建立常態化機制打擊金融“黑灰產業”,並持續積極向公安機關傳送線索。 對內,我們成立了跨多個部門的專門財務“黑灰產業”團隊,不斷優化頂層體系和制度設計,對抗“黑灰產業”。
銀行業資深觀察家蘇曉銳表示,對於這種“一流維權”的黑灰色行業,要雙管齊下,一條是司法路線,加大對“反催收”隊伍的司法打擊力度,細化相關法律法規; 另一條線是市場線,金融機構要加強自主風控,加強持卡人風險識別。
王德嶽進一步指出,首先,監管部門要加快制定相關法律法規,明確違法違規的定義和懲戒措施,為打擊違法行為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依據。 其次,監管部門應與網際網絡平台建立資訊共享機制,及時發現和處理違法資訊。 例如,網際網絡平台可能被要求定期向監管部門報告相關資訊,或建立實時監控系統,對涉及“反催收”、“*維權”、“停息核算”等關鍵詞的資訊進行實時監控。
監管部門應加大對網際網絡平台的監管力度,要求平台加強技術防範,防止違法違規行為資訊傳播。 王德嶽強調,例如,可以要求平台加強內容過濾和審查,及時刪除或遮蔽非法資訊,禁止非法賬號。 對於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監管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嚴肅處理。 涉及違法犯罪的行為應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絕不能姑息和遷就。 監管部門要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公眾對“反催收”、“*維權”、“停息核算”等網路資訊的認識和警惕,引導公眾理性對待債務問題,避免盲目跟風或聽信違法者的誘使。
北京商報記者 宋義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