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該去哪個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您到勞動關係所在地的勞動爭議解決部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將解決。
在立案時,我們首先要了解我們是否要去市或區的具體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您可以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仲裁委員會的官方網站查詢,諮詢您的案件在哪裡可以受理。
也可以委託律師解決問題,現在在勞動爭議相對較小的情況下,律師費由敗訴公司承擔。
以深圳為例,市、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管轄劃分如下:
1)管轄本市、區級勞動爭議案件。
1、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仲裁委員會”)負責在福田、羅湖、南山、鹽田等行政區域內登記的下列用人單位及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產生的勞動爭議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深圳的用人單位;
(二)執行《公務員法》的市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3)深圳投資控股、深業集團及其控股公司;
4)認繳註冊資本在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
注:在深圳以外登記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註冊資本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含1000萬元人民幣)的,申請人可以提供證據證明勞動合同的履行地在上述行政區域內, 市仲裁委員會有管轄權。
2、福田區、羅湖區、南山區、鹽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對在本行政區域內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勞動者產生的勞動爭議,由市仲裁委員會管轄範圍以外的其他勞動者、勞動者負責。
寶安區、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區、大鵬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勞動者產生的勞動爭議。
2)市、區人事糾紛案件。
1、深圳市以下用人單位與其聘用人員(或聘用文職人員)之間的人事糾紛由市仲裁委員會負責。
(一)深圳市中央、省級直屬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二)執行公務員法的市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
3)市政機構;
4)市級社會組織;
(五)師級軍人文職人員的用人單位。
2、各區(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下列用人單位與其聘用人員(或聘用文職人員)之間的人事糾紛
(一)本區屬於公務員法實施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
2)地區機構;
(三)本區屬於社會組織;
(四)師級以下軍隊文職人員的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