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非法集資、非法存款案件仍處於高發態勢,一些第三方平台打著“創新”的旗號,打著虛擬貨幣、金融投資者、金融超市等迷惑騙人的“伎倆”,吸引投資者投資資金。
為引導投資者樹立理性投資意識,提高廣大市民的金融素養,本期旨在通過分析新型非法集資的典型案例和常見套路,增強防範非法集資意識。
打著“創新”的幌子。
非法集資
1塊普洱銀相當於普洱茶價值1元。 “在沒有任何國家頒發的金融牌照的情況下,普洱區塊鏈公司通過網際網絡私下發行虛擬貨幣”普洱幣“,投資者可以購買普洱幣或通過平台進行交易,從普洱幣的**波動中賺取差價。
驗證者 **這種虛擬貨幣的波動由上述公司直接修改平台上的資料來控制,並通過人工持續募集吸引更多投資者投資購買加密貨幣。 當大量投資者入場時,公司惡意操縱銀幣走勢,持續套現,導致銀幣在投資者手中一文不值。
不法分子趁大多數人不了解虛擬貨幣、區塊鏈等新概念和技術,打著“金融創新”的幌子,向使用者許諾高額回報,但實際上卻在進行非法集資。
募捐合法性的關鍵還在於募捐行為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非法集資防範和處理條例》明確,非法集資是指不集資經財務管理部門許可,依法或違反國家財務管理條例的通過承諾償還本息或給予其他投資回報,向不特定物件募集資金的行為。
代幣發行融資是未經批准的非法公共融資行為,所使用的代幣不具備法定補償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該作為貨幣在市場上使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和融資活動。 因此代幣發行和融資是一種非法的籌款活動。
使用“金融超市”等名稱。
這並不意味著它已獲得合法許可
《防範和處理非法集資條例》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外,企業和工商戶的名稱和經營範圍不得含有“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財”、“理財”、“股權眾籌”等字樣或內容。 然而,在條例生效前(2021年5月1日)。有大量公司名稱中使用“金融”和“金融超市”等字樣,在公司名稱或經營範圍中使用上述字眼,並不意味著公司開展的金融業務已獲得財務管理部門的合法批准。
某資訊諮詢公司通過設立“金融超市”,未經理財部門許可,依法發布吸收存款資訊,以月利率9%為誘餌,吸納社會不明人士180餘人存款,涉案金額超過1700元。 在公司名稱中使用“金融超市”一詞,很容易讓公眾誤以為它是一家正規的金融機構。 承諾“高息回報”,因為承諾的利息高於同期銀行存款的利息,所以很容易吸引人們。
金融業屬於特許經營行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立金融機構,不得變相從事或者從事金融經營活動,不得無證經營或者超出經營範圍經營; 持牌金融機構必須依法和國家財務管理條例由財務管理部門頒發許可證。 投資者不應盲目認為公司名義高尚,應選擇具有相應金融業務資質的正規機構和正規渠道獲得金融服務。 具體來說,可以登入財務管理部門**和行業協會**查詢機構相關資訊,或與當地財務管理單位核實機構資質。
通過朋友和家人的口耳相傳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通過親朋好友口口相傳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許諾高利率比同期銀行存款高三五倍,親友通過投資獲利豐厚”。 ”
資產管理***未經財務管理部門批准,不得從事吸收社會存款業務在承諾年利率12%至18%的情況下,通過親友口口相傳、相互宣傳推廣開展投資理財業務,共向社會非法吸收存款641筆43萬元,事發時僅退還本金16萬元。
期間,公司法定代表人牟的表弟郭某獲悉了資管投資理財業務,並積極向親友和附近村民宣傳,並代為社會公眾辦理投資手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1090,000元,事發時退還本金210,000元。
本案中,牟某、郭某的主要作案手法包括:通過誇大公司規模、製作“常規”財務報表、捏造投資專案等獲得群眾對公司的信任; 利用群眾對高收益的渴望,通過承諾高利率是同期銀行存款的三到五倍,** 缺乏理財手段的大規模投資,被告通過借入新資金還舊資金套現,直至資金鏈斷裂; 通過親朋好友的口口相傳,相互宣傳推廣,吸引群眾投資群眾對熟人投資利潤的宣傳和對熟人的信任感到困惑陷入非法集資的陷阱。
人民法院最終以資產管理罪判處牟某十萬元罰款,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穆某有期徒刑三年、罰款五萬元,判處郭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罰款二萬元。
摒棄“致富”的神話
選擇合法的投資理財產品
非法集資有四個特點
首先是裝飾公司的外牆,營造出一種力量的錯覺。 二是捏造投資專案,打消群眾疑慮。 三是混淆投資概念,使其更難識別。 第四,它承諾高回報,捏造“致富”神話。
在現實生活中,消費者和投資者容易陷入哪些型別的金融陷阱?
常見的金融風險主要有三種型別
第一種是變戲法的“龐氏騙局”,以高息收益為誘餌,通過打鼓、傳遞鮮花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第二類是各類非法公開募股,以“假私募、真公開募股”的形式偽裝成非法集資; 第三類是金融衍生品投資風險,涉及複雜的專業交易設計,不了解內幕的投資者容易陷入非法集資的套路。
非法集資的法律後果
根據相關規定,對違法集資者處以不低於所籌資金額20倍以上1倍的罰款。 非法募捐單位的,可以依法吊銷執照、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 構成犯罪的,對有關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財務焦慮”的心態下。
如何選擇合法的金融投資理財產品
一是選擇正規金融機構。對於社會各類投資理財機構,要區分是否具備從事金融活動的經營資格,必要時諮詢當地金融監管部門確認。
第二個是利益與風險的合理平衡,堅信餡餅不會從天上掉下來。 非法集資往往涉及高收益的群眾,但非法集資者往往揮霍募集的資金或用它們來支付前期貸款的利息,普遍缺乏盈利手段,難以彌補高額的利息支出,很容易打破資金鏈。
第三個是主動報告,及時止損。非法集資的本質是龐氏騙局,隨著非法集資的金額越來越大,必然會跌到谷底並崩潰。 大家要充分認識非法集資的危害性,一旦參與非法集資,就要堅決退出,主動向當地金融管理部門或者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