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狗咬人,狗主人會根據造成的後果追究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完全有可能判刑——人被狗咬了,監獄是坐著的人。
【案情簡述】。
小區後面的山上有個“紅井園”
公園裡有乙個苗圃。
張三在苗圃裡建了乙個簡單的狗窩。
在狗窩的院子外面建了乙個柵欄。
張三在狗窩裡養了兩隻道高犬。
托兒所晚上無人看守。
早上6點。
乙隻杜高犬咬了一扇木門上的乙個洞,然後逃跑了。
正在上山晨練的陳某某受傷後被咬傷身亡。
被告人張三親屬賠償陳某親屬82萬元。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張三管理不善,導致他飼養的杜高犬咬傷被害人陳某某致人死亡,其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結合張三犯罪的事實、情節、危害後果等因素,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裁定被告人張三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張曉斌律師點評】。
法律規定,飼養動物造成損害的,飼養人應當承擔責任。 責任分為三種型別:
第1類 民事責任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飼養動物,對他人造成損害的,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但是,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被侵權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則可以免除或減輕責任。 《民法典》還規定,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但是,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被侵權方故意造成的,則可以減輕責任。
第二類 行政責任
為了解決養犬問題,全國多地都頒布了相應的地方法規或規章。 對違規飼養犬只的,將面臨罰款、沒收犬只等行政處罰。 例如,《北京市犬類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八條、第十條第一款、第二十二條規定,在禁區內飼養犬只或者在重點管理區域飼養兇犬、大型犬,以及冒用、冒用的, 變造、偽造犬只登記證養犬的,由公安機關予以沒收,可以對單位處一萬元,對個人處五千元罰款。 ”
第三類刑事責任
飼養兇猛犬,明知其具有極強攻擊性,但未履行合理的管控義務,且該犬只飼養的兇猛犬對不特定人數的生命造成實際傷害的,犬只主人可能構成以危險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意放縱或者過失致人傷害他人,且不危害公共安全的,可以構成故意傷害罪、過失致重傷罪或者過失致人死亡罪,甚至構成故意殺人罪。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條 他人造成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費等合理費用,以及因失去工作造成的收入損失。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百二十四十五條 飼養的動物對他人造成傷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但是,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被侵權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則可以免除或減輕責任。
第一百二十四十六條 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傷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但是,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被侵權方故意造成的,則可以減輕責任。
第一百二十七條 禁止飼養的兇猛犬或者其他危險動物,對他人造成傷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條 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干涉他人生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百三十五條 過失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結論]。
做乙個文明守法的養狗人,自娛自樂,不傷害他人。 建議如下:
1. 為您的狗申請狗牌並賦予其合法身份。
2. 定期為您的狗狗注射相關疫苗,並進行常規體檢。
3.帶狗外出時請攜帶狗證和皮帶,以防迷路、打架、車禍等,並盡量避免嚇到他人和打擾他人。
4.人多時,請給狗狗戴上口套,以免意外傷到他人,也可以防止狗狗亂吃。
5、隨身攜帶清潔工具,及時清理排洩物,保持環境衛生。
[案例**]。
貴州省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網(2014)遵義法興義中字第8X號刑事裁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