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混亂的菜市場已成為盜竊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首選目的地。 不法分子通常利用中老年人攜帶現金的習慣,挑中老年人進行扒竊......
案例回顧。 日前,西山區人民檢察院受理了一起盜竊案。 被告人李某多次在西山區馬捷農貿市場、盤龍區北站農貿市場實施扒竊,專門針對60-80歲的中老年人,利用被害人朱、小、吳三號購買雜貨,扒竊被害人的手機、錢包等物品。 經辨認,涉案貨物及現金合計金額為760元。
據檢察官說。
經審查認定,被告人李某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次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為累犯,應從重處罰。
承辦此案的檢察員認為,被告人李某多次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扒竊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基於犯罪事實、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鑑於本案的事實和情節,以及被告人認罪悔罪的情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的規定, 法院判決如下:
1、被告人李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
2.繼續追回涉案財物,返還被害人,無法追回的,責令被告人李某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
法律條款的鏈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罪是指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室盜竊、盜竊凶器、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以及/或罰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西方檢查的提醒。 現實中,總有一些人運氣好,認為扒竊小額不構成犯罪,但殊不知,只要扒竊,小額也有可能被判刑,不要藐視法律!
同時,西檢提醒廣大市民,除菜市場外,商場、火車站等盜竊等犯罪活動猖獗的場所。 希望廣大市民能提醒居家老人提高自我安全意識和防詐意識,記得在人多擁擠的地方保管好個人錢財、手機等貴重物品,一旦發現自己財物被盜,應盡快選擇報警。
雲南網記者 何景斌 記者 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