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一位陳先生開的養老院倒閉了! 更令人震驚的是,竟然發現養老院已經為整個社群支付了14年的水費,總共達到了5000噸水! 更令人氣憤的是,自來水公司竟然在耍流氓!
讓我們回顧一下這個離奇的案例。 在江蘇的乙個小鎮上有一家陳先生經營的養老院,一開始規模不大,附近幾個村子裡有很多老人。
尤其是夏天和冬天,其他老人不願意在家開空調,但在陳先生的養老院裡,老人想開就開空調,而且不用收費,享受到舒適的環境和優質的服務。
然而,多年來,該鎮的經濟突飛猛進,越來越多的企業來到這裡。 周邊地區還開設了幾家新的療養院,配備了新的房屋、家具甚至電梯。 相比之下,陳先生的養老院越來越難經營。
經營了14年,陳先生只好把養老院轉給別人,想通過斷水斷電來關養院**。
然而,事情出乎意料。 陳先生關閉水閘後,附近社群的居民開始抱怨停水。 陳先生沒有多想,就離開了。
第二天,乙個陌生人打來電話**,他對陳先生的養老院產生了興趣。 於是,陳先生帶著客戶去參觀,開啟水閘試水。 這時,小區居民們開始興奮地傳遞訊息:"終於有水了! "
這時,陳先生想起了自己這些年的水費問題,為了測試水有沒有問題,陳先生關閉了水閘,引起了小區居民的不滿和謾罵。 這才知道,養老院這些年來承擔了整個社群居民的水費,總計5000噸。
陳先生怒氣沖沖地跑到自來水公司,提出**:"你接錯了水管,導致我白白付了整個社群14年的水費,足足5000噸! 我想要賠償! "
自來水公司派人檢查,確認他們確實接錯了水管。 但是,他們聲稱無法退還水費,並且最多只能賠償5,000噸水。
陳先生多次與自來水公司溝通,但始終沒有得到滿意的結果。 他決定求助於法院,希望得到公平的賠償。
針對這起耐人尋味的事件,我們不禁要問:自來水公司的處理是否公平合理? 陳先生的要求是否過分? 這個問題似乎不太容易回答。
網友評論:
我從來沒見過這麼大的公司,還這麼厚臉皮。 ”
這不是公然欺負老實人嗎! ”
[法律的日常普及]。
在法律框架下,陳先生是否有權追討水費,取決於證據和法律。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陳先生作為原告,負有舉證責任證明自來水公司的過錯及其因自來水公司的過錯而遭受的損失。
如果陳先生的賬單和其他證據能夠證明自來水公司確實有過錯,並且他支付了本不該負責的水費,那麼陳先生有權向自來水公司索賠。
2.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 自來水公司作為過錯方,應當退還陳先生因過錯而獲得的利益,即退還陳先生支付的水費。 至於自來水公司提出的5000噸水的賠償方案,是不切實際的,不能合理解決陳先生的損失。
最終,經法院調解,自來水公司同意按照商業用水單價賠償陳先生14年的水費,這是對陳先生損失的合理補償。
這個案例提醒我們,定期檢查水電表至關重要,不僅要確保安全,還要及時發現計費錯誤。
在發生爭議時,應及時採取措施收集證據,依法是保護公民權益的有力工具,要善用法律,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