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合同。
甲方(雇主)乙方(雇員)。
名稱: 名稱:
註冊位址 .. 性別 ..
身份證(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聯絡位址:
聯絡方式**: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 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信,共同遵守本勞動合同中列明的條款。
1、勞動合同期限
1)甲方、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法確定本勞動合同的期限: 1.
1.有固定期限:從XX-XX-XX到YYYY-MM-DD。
2.無固定期限:從 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
3、特別約定期限:乙方在甲方的服務年限,自xx-xx-xx日起計算。
3、完成某項工作任務的期限:從xx-xx-xx之日起至完成該工作任務。 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 。
2) 試用期為xx-xx-xx至xx-xx。(試用期包含在僱傭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請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的工作內容(職位或工作型別)是。
甲方與乙方明確約定,在乙方受僱後的任何時候,甲方發現乙方不稱職或不適合自己的工作,乙方同意甲方將採取以下方式之一調整其工作崗位或工作型別:
1、甲方有權安排乙方在不同部門擔任相同或相似崗位,乙方承諾接受變更安排。
2、甲方有權對乙方相應崗位的具體工作內容進行安排和調整,乙方接受調整。
3、當甲方無法向乙方提供相同或相似的崗位調整時,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銷售業務,並根據同級銷售人員計算工資和佣金。
2)乙方的工作地點。
3)甲方調整乙方工作地點、崗位和職責的,乙方基本工資不減,但績效工資部分按新的崗位和職責重新確定。
3、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1)甲方和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法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
1.標準工時制,即日常工作 75 小時(最多 8 小時),每週 37 個工作5 小時(最多 40 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即經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批准,乙方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工時綜合計算,即經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批准,乙方崗位實行工時綜合計算。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依照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3)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年假、婚假、產假、喪假等節假日。
4)乙方其他休息休假安排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4. 勞動報酬
1)甲方應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並告知乙方。 甲方的工資制度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獎金三部分組成,其中績效工資包括但不限於加班工資、津貼、補貼和佣金。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基本工資不得低於本市公布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
2)經與乙方協商,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時間的基本工資; 試用期內,每月正常工作時間的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2、雙方約定乙方工資。
3)甲方應在每月之日前支付上月工資。甲方應每月至少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一次。
1、甲方應在每月日期前通過指定銀行支付上月工資,乙方約定因財務安排或經營狀況,甲方應延遲支付工資,但延遲時間不得超過30天。 甲方拖欠工資不超過30天的,乙方承諾不以甲方拖欠工資為由,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或向甲方支付遣散費或補償金。
2、乙方的工作時間及工資由甲方根據乙方電子考勤記錄計算,如有異議,可書面提出。
3、甲方實際支付給乙方的月薪、報酬,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正常工時和加班工資計算。
需要注意的是,甲方根據自身經營情況及相關規章制度發放的獎金、補貼、津貼、提成或其他專案不屬於正常工時工資,在計算勞動報酬或報酬時,這部分收入不計入計算範圍。
4、甲方、乙方約定以乙方正常工時工資作為計算乙方加班工資的依據。
4)乙方加班工資、節假日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
5)甲方與乙方關於工資的其他約定 乙方約定,甲方應按照甲方有關規定,從甲方工資中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費用。
5. 社會保險福利
1)甲方、乙方應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乙方非因工病或受傷的,甲方應按照州、省、市有關規定給予乙方治療期和治療期。
3)乙方因工病患職業病或受傷的,甲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4)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
6. 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保護
1)甲方應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最高衛生標準的勞動工作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衛生。
2)甲方應當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專項勞動保護工作。
3)乙方從事可能造成職業危害的作業,甲方應當採取防護措施,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在離職前、離職中、離職後組織職業健康體檢,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乙方。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非法指揮和強制冒險操作;乙方有權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健康的行為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報告。
5)經協商雙方達成共識後,颱風黃色、橙色、紅色預警訊號發布後,為保障職工安全,用人單位應暫停工作(公共運輸、供水、供電、燃氣**等特殊行業除外)等應急救援救災所必需的行業; 院友的醫療和基本生活),並為滯留在單位的員工提供安全的住所。經合同雙方約定後,紅色暴雨預警訊號發出後,為保障員工安全,用人單位將安排員工停工或延期工作(公共運輸、供水、供電、燃氣**等特殊行業除外,用於緊急救援和救災; 居民的醫療和基本生活);已經在室內工作的員工應採取安全預防措施,如果警告訊號在一天結束時仍然有效,雇主應為員工提供安全的避難所。
7. 規章制度
1)甲方應將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告知乙方。
2)乙方應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專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3)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省、市有關計畫生育的規定。
8、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後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修改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雙方持有。
乙方同意,甲方只需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職務、工作型別和工作地點的變更,無需簽訂補充合同或協議。
9、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乙方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2、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要求甲方繳納後超過乙個月未繳納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險等手段,違背本勞動合同的真實意圖訂立或者變更本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免除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乙方工作,或甲方違反規章制度,下令進行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危險作業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甲方。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受到3次書面警告;
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本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或經甲方提出後拒不改正;
5、甲方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險等手段,違背其真實意圖訂立或修改本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提供的就業資訊不實;
7、入職前隱瞞重大疾病,且甲方在入職後6個月內發現乙方身體狀況不適合本崗位的;
8.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向乙方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但《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1、乙方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傷,規定醫療期限屆滿後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本崗位,經培訓或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崗位的;
3、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情形發生重大變化,如取消乙方為甲方工作的部門或甲方業務轉型,導致無法履行勞動合同,雙方協商後仍未達成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的協議。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需要裁員20人以上或少於20人但佔甲方員工總數10%以上的,甲方應提前30天向工會或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員工的意見後,可以向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除《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
1、按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進行重整;
2、生產經營中出現嚴重困難;
3、勞動合同變更後,企業變更生產、重大技術創新或經營模式調整後仍需裁員;
4、因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
2、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的;
4、甲方依法宣告破產;
5、甲方營業執照被吊銷、責令關閉、撤銷,或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0. 經濟補償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賠償金;
1、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依照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六)款、第七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4、除甲方維持或者完善勞動合同約定條件,乙方不同意續簽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規定終止;
5、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八)款第四項、第五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甲方與乙方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標準按乙方工資加加班費計算,甲方給予乙方的補償或補償金額按相關法律法規計算。乙方收入中不屬於本合同約定的工資類別的獎金、補貼、津貼、提成等,不計入計算補償的基數。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乙方工作交接完成後三日內支付。
3)乙方知悉甲方實行固定崗位、固定人員的用人制,如果乙方未提前30天通知甲方而辭職,將影響甲方相關工作的正常運作,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因此乙方同意,如甲方未提前30天通知甲方而辭職(經甲方同意除外), 甲方的最低賠償額相當於乙方乙個月工資標準的損失。
十。
一、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的程式
甲方、乙方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的,乙方應按照雙方約定辦理交接等手續。 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辦理乙方的檔案移交和社會保險關係手續。 甲方出具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應當載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在用人單位的職位和服務年限。
十。
二、爭議解決
甲方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應先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單位工會尋求解決,也可以向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
3、其他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向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約定按照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執行。(如乙方違反服務期限約定,應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金額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且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
2)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及與智財權有關的保密事項,雙方同意執行雙方簽署的《智財權保密協議》。(如乙方有保密義務,甲方可以與乙方約定競業限制,約定在本合同終止或終止後的競業限制期間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如乙方違反競業限制協議,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競業限制的人員僅限於甲方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兩年。 )
3)乙方離開公司後直接帶走甲方客戶或離開公司後兩年內帶走甲方客戶的,乙方賠償甲方損失的金額為客戶與甲方上次簽訂的合同金額的十倍。 上述帶走甲方客戶的含義是,甲方的客戶與乙方工作的單位或關聯單位有實質性的業務往來。
4)對於本合同中需要通知乙方的通知等事項,甲方在甲方通過簡訊、微信、電子郵件等方式傳送給乙方24小時後,視為已送達。
十。
4. 其他
1)本勞動合同未涵蓋的事項或勞動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相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2)本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經書面授權變更或簽字的,即告無效。
3)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乙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理人:
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