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是很多中國人的夢想,因為過去的大量事實表明,當你遇到拆遷時,你的生活很可能會改變,甚至實現“階級飛躍”。
但對於普通人來說,拆遷畢竟是小概率事件,甚至有時候,即使遇到拆遷,最終也未必成功,所謂“釘戶”,指的是那些本來可以拆遷,卻因為種種原因拒絕拆遷的人。
最常見的原因是拆遷的賠償無法協商,拆遷方希望損失更少的錢,被拆遷方希望損失更多的錢。
在河南省鄭州市,就有乙個這樣的家庭。 這戶人家的房子是兩棟三層樓房,併排建成,現在房子被綠化帶包圍著,更奇怪的是,房子四面都是一堵10公尺高的土牆,從地上看很難發現房子的存在, 而只有在空中航拍,才能讓房子露出真面目。
2021年夏天,鄭州迎來了一場罕見的暴雨,由於兩棟樓地勢低窪,出入口被雨水攜帶的沉積物堵塞,入口處也有深水。
好在樓裡住的人早已搬走,沒有受到暴雨的傷害。 但即便如此,這兩棟房子的住宅價值也已經大幅降低,從長遠來看,甚至還有倒塌的風險。
誰會在這麼深的坑里建房子? 又是出於什麼原因,他拒絕被拆遷,才成為今天的樣子?
兩棟樓的主人姓鄭,是一位七十多歲的叔叔。 但其實房子是屬於大爺的兩個兒子的,一子一樓,但鄭大爺的兩個兒子不住在村里,所以房子建好後就只有他乙個人住。
鄭大爺的村子早在2016年就搬遷了,現在他家只剩下兩棟樓了。
其他村民願意搬遷的事實,足以說明拆遷方給予的補償是合理的,否則大家都不是傻子,明知會吃虧,也會乖乖搬出去。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為什麼只有鄭大爺不肯搬出去,不肯接受拆遷協議呢? 難道是他對這兩棟樓有一種特殊的情感寄託,還是獅子張口就開出了天價,讓拆遷方望而卻步?
這一切都始於 2010 年。
那一年,鄭叔叔家附近突然規劃了一條人工河,作為“南水北調”工程的一部分。
根據國家規定,“南水北調”河500公尺以內沒有村莊,所以在河道規劃好後,立即將村莊拆遷提上日程。
經過一兩年的談判,大部分村民都和拆遷方達成了協議,村民們紛紛拿到相應的補償,有的拿到了新房,有的拿到了錢,有的拿到了新房和錢,總之,大家都很開心。
但就在拆遷方以為拆遷進展順利的時候,鄭大爺卻給他們開了個下馬威。
當時他已經七十多歲了,堅持要在原來的拆遷補償金上再加一筆建築費,但鄭大爺給出的理由是,他的兩套房子是新建的,不給錢就不肯搬出去。
但鄭大爺的要求,拆遷方沒有答應,以至於直到2016年,整個村子除了鄭大爺的兩棟樓外,全村都被拆了,鄭大爺還是乙個人住在村里。
按照當時的拆遷標準,鄭大爺一家可以補償一棟1000平公尺的新房,另外還有少量的安置費用。
鄭州的房價也不低,1000平公尺就算按照當時的**也差不多一千萬,一棟三層的小樓也只用兩三十萬就能建出來,也就是說拆遷方只需要再加五六十萬就可以滿足鄭大爺的要求。
從這個角度來看,鄭大爺似乎和一般的“釘子戶”不一樣,他不張嘴,他的要求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畢竟他的房子是新建的,比村里其他老房子多補償一點也不誇張。
既然如此,為什麼拆遷方還是咬緊牙關,寧願不拆兩棟房子,也不願答應鄭大爺的要求?
原來,鄭大爺一共有4個兒子,其中兩個在村里有戶口,另外兩個兒子的戶口都搬到了城裡。
兩棟房子下的土地原本屬於同乙個宅基地,是鄭大爺於1953年收購的。 四個兒子長大後,鄭叔叔把宅基地分成了四塊,每個兒子一塊。
自從兩個兒子在城裡定居以來,四個宅基地中只有兩個建好了,另外兩個是空的。
但是在2010年,住在城裡的鄭大爺的兩個兒子突然回到村里蓋房子,原來他們也聽到了村里要搬家的訊息,為了得到拆遷的賠償,他們突襲蓋房。
令人尷尬的是,房屋建成後,拆遷方以兩棟房屋為非法建造為由,拒絕將這兩棟建築納入賠償範圍。
這是怎麼回事? 熟悉中國宅基地政策的人一定知道,只有農村戶口的人才有權在宅基地上蓋房,鄭大爺的兩個兒子已經拿到了城戶口,就算在村里還有宅基地,也沒有權利蓋新房。
因此,這兩棟樓沒有取得建築許可證,更沒有獲得房屋所有權證。
正因為如此,在支付賠償金時,拆遷方拒絕對兩套新房分別進行賠償,而只對宅基地的相應部分進行了賠償。
但這樣一來,鄭家兩兄弟蓋新房的錢就等於浪費了,他們當然不願意,鄭叔見兒子吃虧,也不甘心退縮,堅持要住兩間新房,不肯搬出去, 於是他讓這兩所房子一直住到現在。
雖然新房的補償還沒有協商好,但鄭叔和兒子們已經就宅基地補償達成了協議,他們總共收到了1000平方公尺的新房,總價100多萬元的安置費。
鄭大爺希望拆遷方把蓋房子的錢“退”給他的兩個兒子,但拆遷方堅持說他們沒有義務這樣做,因為房子是鄭大爺的兩個兒子自己蓋的,不是拆遷方強迫的。
由於鄭大爺不肯讓步,兩棟樓一直沒有被拆除,但全國的“南水北調”工程不能拖延,所以拆遷方終於想出了乙個辦法,用土把鄭大爺的兩棟樓四面圍起來,使整個村子的水位上公升了10公尺。
這樣一來,鄭大爺的房子就像建在“天坑”裡一樣,不僅出入不方便,而且容易積水。
拆遷方的意圖很明顯,就是用這種間接手段逼迫鄭大爺搬出去,從而完成剩下的拆遷工作。
沒想到鄭大爺雖然已經七十多歲了,卻絲毫沒有退縮,寧願生活不方便,堅持住在那兩套房子裡。
就這樣,雙方的僵局持續了五六年。 這五六年來,鄭大爺的村子變成了一片綠地,讓“天坑”裡的兩棟樓更加醒目。
直到去年夏天,由於連年下大雨,鄭大爺家的兩棟樓嚴重積水,無法居住,他才終於搬了出來。
但鄭大爺搬走後,兩棟樓還是沒拆,也許是拆遷方覺得沒必要再拆了。 畢竟房子底下的宅基地已經補償了,土地已經不屬於鄭叔的兩個兒子了。
在我們國家的具體環境下,相信每乙個釘子戶的背後,都會有乙個特別的故事。 上面提到的“釘子家”鄭大爺,他的故事很值得。
從法律上講,拆遷方沒有過錯,該給予的賠償已經給予,也算是仁義。
可是鄭大爺的兩個兒子真的賠了蓋房子的錢,要是不是違法蓋房子,自然不會有後天的紛爭,“天坑裡的房子”這種奇異的景觀當然是不存在的。
所以,這一切都與貪婪有關。 面對鉅額拆遷補償,人們的貪婪會被無限放大,這或許是“釘戶”頻頻出現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