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是人民最基本的生活。 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聚焦就業領域重點難點,聚焦“擴、公升、口袋”綜合政策,發揮穩就業政策“組合拳”作用,一系列穩崗擴職扶持激勵措施見效,取得積極成效。
然而,在招聘市場中,各種亂象仍在層出不窮——“招聘培訓”的陷阱,不僅讓求職者白花錢,還耽誤了求職; 有償面試輔導、混雜機構、大量虛假宣傳; 過度的背景調查和侵犯私隱......
目前,春季招聘市場公升溫,求職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從今天起,法治經緯版將推出《依法整治招聘市場亂象》系列報道,推動問題解決,保護求職者的合法權益,敬請期待。
我本來應該申請這份工作,但我被騙了,把錢花在培訓上。 培訓結束後,我們根本沒有被分配工作。 近日,去年本科畢業的大學生林昕(化名)向記者講述了自己的經歷。
林欣說,去年10月,她應聘雲南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工作,面試官以技術能力不足,不勝任該職位為由,提出“只有通過實訓才能留在公司”。 最終,她與公司簽訂了崗前培訓合同,並通過對方提供的借貸平台支付了培訓費用。 然而,經過培訓,結果並沒有如他所願——對方提供了乙份好工作。
這明明是找工作,但最終卻成了培訓的錢。 記者調查發現,類似情況時有發生,在求職過程中,一些用人單位或培訓機構打著招聘的旗號,聲稱能夠提供工作或兼職工作,只要求職者自費參加指定的崗前培訓,提高技能。 許多求職者為了獲得就業機會,花了很多錢進行培訓,甚至貸款,但到了提供工作的時候,他們發現竹簍是空的。
入職前需要支付培訓費用,培訓結束後就沒有工作了
在找工作的過程中,林欣遇到了很多困難。 直到收到雲南資訊科技的面試邀請,我申請的職位是“**編輯”。
採訪當天,林欣走進公司所在的大樓,看著西裝革履的人,以及公司牆上的各種規章制度,都非常激動,覺得這是一家很正式的公司,發展前景很好。
由於我在大學學習的是工程成本,所以編輯只是一種愛好。 經過乙個多小時的個人能力測試,人事部和技術部的面試官“委婉”地告訴林欣,她現在的技術能力不能勝任一流的編輯崗位,不能進入公司的專案部。
緊接著,面試官向林欣介紹了公司的雄厚實力:“專案部資源豐富,經驗豐富,留在這裡可以有很好的學習機會和發展前景”,“公司非常重視人才培養,試用期工資為完成後每月4500元, 成為普通人後,將達到6000元至8000元......
面對這個來之不易的“機會”,再加上面試官的一再遊說,林欣最終決定與這家公司簽訂乙份崗前培訓合同。 合同約定,甲方應按照乙方選擇的專業技術方向,為乙方提供實戰培訓服務,目標是使乙方獲得進入企業承擔相關專業技術技能所需的技能、專業素質和相關專案經驗。 並承諾為乙方提供就業服務並保證其就業。
對於職場新人來說,這種確保就業的承諾無疑是巨大的。 林欣告訴記者,她注意到和她同向的同學有72人,基本上都是應屆畢業生和行業新人。
同時,合同約定,甲方明確告知乙方,在職培訓為等價有償專案,自願參加培訓培訓的,乙方須承擔相應費用。 培訓時間為 25個月至3個月,金額為24900元。
24900元不算小數目,剛畢業的林欣也買不起。
該公司人事專員表示,可以掃碼**第三方貸款平台貸款支付培訓費用。 林欣回憶說,她掃瞄了還款後,發現自己每個月需要還款1286元,一共24期,共計30864元。
一下子比約定的24900元多了近6000元,林鑫連問為什麼都沒問? 在她看來,只要訓練後有穩定的收入,就能很快還清貸款。
不過,培訓結束後,當林欣等新人信心滿滿,準備上崗時,公司根本就不提安排工作的事情,而是讓林欣和他們自己找工作。
我們找到了公司的管理層,但對方迴避了重點,極其敷衍,說每個領域負責的業務型別不同,這邊更注重學生培訓,專案部在總部。 林欣說,當她提出要去任何乙個專案部工作時,對方“說專案部在北京待了一會兒,然後又說專案部的領導被派出去了,但他們沒有談安排工作。
林欣只能一邊找工作一邊還貸款。 她無奈地告訴記者:“我的首要任務是找工作,實在沒有精力維權,也不懂得如何方便地保護自己的權益。 ”
騙人的伎倆很多,很難取消合同並獲得退款
吳丹(化名)是貴州的應屆畢業生,不久前也遇到過類似的情況。 對方沒有投遞簡歷給廣東某科技公司,得知她在某處找工作,就主動打電話給她,邀請她對公司的“**編輯”崗位進行面試。
採訪結束後,對方表示,吳丹的編輯速度太慢,只能先當學徒,培訓結束後通過測試可以拿到3000元的獎金,成為正規軍後月薪在4000元到7000元之間。
根據培訓協議,公司為吳丹提供培訓機會,費用為2萬元。 與林欣不同的是,公司表示,培訓費可以在吳丹成為正規軍後支付,但如果吳丹中途放棄培訓,就屬於違約,需要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
簽完合同後,我和親戚朋友談起了這件事,大家都以為吳丹上當受騙了。 吳丹立即聯絡了公司HR,說想再看一遍合同內容,但對方拒絕了。 吳丹說自己不想參加培訓,對方說“公司會聯絡你的法律顧問”。
調查中,不少求職者向記者反映,他們在申請過程中遇到了“招聘培訓”的陷阱,一些企業打著“零門檻、高薪兼職”等幌子,要求在就業前進行帶薪培訓,騙人的手段百花招。 在投訴平台上搜尋可以發現很多求職者的投訴。
來自江蘇的方澍(化名)在求職過程中也遇到了“招聘培訓”的陷阱,他在某平台上借了2萬元來支付培訓費。 “在發現不對勁後,我想和對方解除合同,但對方一直推脫。 ”
在方姝的指導下,記者在網上找到了江蘇某大資料技術應用公司的招聘廣告,並聯絡了該公司負責人“邵文”作為求職者。
在向記者詢問了自己的學歷和工作經歷後,“少文”向記者推薦了這個職位,“現在大資料行業的工資相當高,基本上乙個月就能掌握相關技能”,“年薪10萬多元”,並向記者保證,“如果你現在申請這個班, 你將能夠在今年4月找到工作”。
當然,培訓費也不便宜:35天線下課程,18800元。
當記者問及用人單位時,對方表示:“我們會把你推薦給和我們合作的公司,比如中國專案、中國專案、蘇專案等等。 基本工資每月約11000元。 任何公司都需要大資料技術。 ”
在溝通過程中,記者反覆與對方確認是否是大資料培訓機構,對方的回答含糊不清:“培訓與就業相輔相成,相當於用工協議類。 ”
完善投訴處理機制,加大監督處罰力度
在入職之前,你要支付大量的培訓費用,為什麼很多求職者會落入“招聘和培訓”的陷阱?
以高收入、低門檻、無中介費等承諾吸引求職者; 在面試過程中逐漸否定候選人的能力; 然後提供場地和學習機會,幫助求職者提高能力; 利用未來更好的就業前景,更高的薪水和其他高回報給**求職者。 研究過相關案例的北京心理諮詢師陳靜總結了上述套路。
她告訴記者,一般來說,求職者和招聘人員的心理狀態是不平等的,求職者往往處於弱勢心理地位,渴望得到招聘人員的肯定和認可。 下層捕手抓住了求職者的心態,使求職者陷入了高回報和對未來的美好期望中,因此做出貸款支付培訓費用等非理性選擇。 ”
陳靜說,在這個過程中,一些求職者慢慢意識到有些不合理,想要終止培訓,而招聘人員則通過心理暗示,如果他們不繼續下去,那麼承諾的光明未來就無法實現,讓求職者因為沉沒的成本效應而避之不及,導致一些求職者多次貸款培訓, 直到他們無法繼續貸款,沒有找到工作,才發現自己被騙了。
北京晶晶律師事務所律師常沙分析“招聘培訓”套路發現,這些求職者大多有以下幾個共同點:投遞簡歷的門檻相對較低; 自己的條件不太適合這個崗位; 你對乙個行業沒有深刻的了解,但想進入這個行業; 職場新手或新人; 技能水平低等。
因此,他們傾向於在求職過程中保持低姿態,並願意改變自己的處境以滿足對方的要求。 “常沙說。
長沙分析,“招聘、調動、培訓”和“培訓貸款”涉及刑法、民法、行政法調整下的法律關係。 從被害人經歷來看,就業、培訓、貸款等內容涉及勞務管理、教育管理、財務管理等多個行政部門,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維權困難。
從形式上看,很多被害人都與涉案單位簽訂了所謂的書面協議,約定了雙方的權利義務,看似是很典型的民事案件,但受害人由於缺乏法律知識等問題,很難依法通過民事訴訟主張自己的權利。 長沙說,目前,上海、北京等地的法院都做出了類似的判決,將一些“招聘培訓”和“培訓貸款”的刑事責任認定為“欺詐”或“合同欺詐”。
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規範網路招聘活動,引導和督促網路招聘平台建立健全資訊發布審核制度。 各平台要加強招聘單位資格認證和資訊發布人員實名認證,規範資訊發布流程,建立招聘企業紅黑名單制度,確保發布的資訊真實、合法、有效。 長沙建議道。
業內人士建議,要加強行政許可與勞動安全監督執法的溝通,完善相關部門資訊交流機制,引導督促網上招聘平台完善投訴處理機制。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炳琦建議,高校要加強對學生畢業前的求職培訓和反舞弊宣傳,普及求職、貸款、理財等知識,幫助學生做好職業規劃。
在中文大學法學院教授劉軍海看來,“培訓貸款”陷阱持續存在,暴露了監管漏洞。 他建議建立多部門協同執法的監管機制,加大對開展“培訓貸款”機構的處罰和打擊力度,增強監管威懾力,淨化網路招聘市場環境。
受訪專家建議,在找工作時,要充分考慮自己的優勢和能力水平,如果遇到“未來就業前景廣闊,但需要參加帶薪培訓”、“只要付了錢,就可以參加推薦就業”等,以及過高的薪資承諾,要保持警惕。 如您在求職過程中遇到上述問題,應立即儲存證據,以便維權,同時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公安機關投訴舉報,以便及時維護您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