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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小佳最近遇到了一些育兒困惑,她問我是否應該推遲給孩子滿足
原來,小佳上周末帶孩子去超市買東西,路過一家玩具店時,孩子突然停下了腳步,只好帶小佳進去看看。 進去後,孩子看到了自己喜歡的玩具,就求小佳給她買,但小佳不同意,孩子哭了。 小佳有些無奈,告訴孩子下次給她買,可是孩子根本就不買,哭得更厲害了,氣得小賈直接把孩子拽到一邊。
周圍的人見孩子哭得這麼厲害,就勸小佳說:“你給孩子買乙個就行了,看孩子哭得可憐兮兮的!小佳有些不好意思,只好拖著孩子趕緊逃離現場。
我問小佳,以前孩子要求買玩具的時候,是不是總是告訴她下次再買。
小佳點了點頭,她說不是沒給孩子買,只是想讓孩子知道,家裡的玩具夠多了,看到自己喜歡的玩具,不用買回家。
但在經歷過這場風波之後,她也在反思,是否真的有必要培養孩子延遲滿足的能力但同時,她也隱隱約約地擔心,如果她馬上滿足了孩子,會不會寵壞了孩子,孩子長大後會不會不知道該等了?
好友小佳的迷茫,也是很多家長在育兒中經常面臨的兩難境地:他們為孩子感到難過,但也擔心無條件的滿足會寵壞孩子。
這麼多父母之所以如此為難,主要原因是他們對延遲滿足有著深刻的誤解。
延遲滿足的基本定義是指人們願意為了長期結果而放棄暫時滿足的價值取向。延遲滿足的研究是棉花糖實驗中最熟悉的。 20世紀60年代,美國心理學家沃爾特·公尺歇爾在史丹福大學幼兒園做過乙個棉花糖實驗,這個實驗只給了一群年齡在一粒棉花糖左右的孩子,說你可以隨時吃,但如果你能吃到我回來, 你會得到兩塊糖果。之後,研究人員對孩子進行了跟蹤,直到他們高中畢業,發現能夠在年齡等待兩塊糖果的孩子具有更強的競爭力、更高的效率和更強的自信心,他們能夠更好地應對挫折和壓力,並且他們有責任感和自信, 並普遍贏得了他人的信任。而那些沒有反抗**的孩子,有看錯的能力,自制力差,面對壓力不知所措,工作效率低下,自信心和責任心較弱。
這只是乙個簡單的心理實驗,且不說實驗結果與延遲滿足之間是否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還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成立。 但斷章取義,帶有錯誤的誤讀,簡單理解為讓孩子學會等待,不斷壓抑自己的慾望,培養孩子先苦後甜的美好品質,但大人沒有想到的是,誤用延遲滿足的最壞結果可能會影響孩子的一生。
事實上,真正的延遲滿足需要建立在充分滿足的基礎上。 只有當孩子享受到充分的滿足感,與父母建立了良好的親子關係,才能逐漸發展出延遲滿足的能力。
1.不宜過早培養
延遲滿足的能力並不總是越早培養越好。
作為新一代的父母,我們都知道,在孩子的嬰兒期,只要孩子想擁抱,想喝牛奶,我們就會第一時間衝到孩子身邊,滿足孩子的所有需求,讓孩子更有安全感。
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我們不得不延遲給予孩子這些基本需求,孩子很難接受為什麼他年輕時能得到的即時安全感需要在他長大後延遲。
我們都知道,孩子還小的時候,尤其是3歲之前,是孩子建立安全感的關鍵時刻,如果這個時候延遲滿足,就意味著他們永遠不會得到滿足,會讓孩子失去安全感和對父母的信任。
我一直相信一句話:從小就能得到滿足的孩子,更容易獲得長期的安全感,更有信心去等待和拒絕。
2.給孩子選擇權
父母不應該強迫孩子有延遲滿足,而是在孩子獲得延遲滿足的每一刻,都能及時肯定他。
我們可以試著把主動權交給孩子,讓孩子決定是否等待,以及等待多長時間,而我們要做的就是陪孩子“學會等待”。
3.及時滿足和響應
心理學家李雪在《當我遇見乙個人》中提到,延遲滿足能力的形成,來自於父母從小就經常及時回應和滿足孩子。 孩子越是得到及時的回應和滿足,他們長大後就越有能力延遲滿足。及時滿足的真正含義,就是在孩子表達需求時,及時回應和肯定。
孩子小的時候,越要及時滿足他的“急需”:哭的時候抱他,餓的時候喂他,累的時候陪他。
當這些基本的安全感得到充分滿足時,孩子就會學會等待,學會管理自己的需求,從而發展出延遲滿足的能力。
當然,及時滿足並不等同於無條件滿足。 在現實生活中,並非所有孩子的需求都必須得到滿足。 當孩子的要求不合理,或者我們沒有辦法滿足孩子的需求時,我們無法哄騙孩子,而是先傾聽孩子的想法,然後如實告訴孩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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