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o News客戶評論員盧海濤。
資料來源:視覺中國。
文明養犬的話題繼續備受關注。 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飼養動物損害賠償責任典型案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6起飼養動物損害賠償責任典型案例。 其中一起案件的判決明確指出,即使受害人有過錯,主人仍對禁止兇猛的狗只造成的傷害負全部責任。
養狗不是一件隨便的小事。 中國寵物行業***顯示,2022年,僅城市犬就有5119萬只。 養狗不僅意味著主人和寵物之間的情感互動,還伴隨著很多社會責任和法律責任。
近年來,寵物狗時有傷人事件,有的甚至造成嚴重後果。 **層面,也一度引發了不少愛狗人士和普通市民之間的“口水戰”。 《民法典》第1247條明確規定,兇猛犬等禁止飼養的危險動物對他人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然而,在實際生活中,很多飼養員都有“相信自己的狗不會傷人”的幸運心理,對養犬相關的法律法規一無所知、不了解、不熟悉,導致養犬行為頻頻出現混亂。
此外,一些具體問題也亟待在法律層面進行權威解釋,以澄清公眾的模糊認識。 例如,“我的狗被別人咬傷,我是否應該得到賠償”,“如果孕婦被狗咬傷後終止妊娠,除了自己的傷害外,她是否應該得到醫療費用、工作損失費用和終止妊娠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我是否應該對狗追逐路人並導致他們受到驚嚇和摔倒造成的非接觸傷害負責”, 等等。
解釋案件更有說服力,更能讓公眾了解案件背後的法律理據。
此次公布的6個典型案例,結合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以案例解法,對養犬者和廣大市民來說都是生動的一課。 例如,在這次引用的案例中,司法判決明確禁止飼養大型犬傷害人,無論受害人是否有過錯,主人都應承擔全部責任,再次強調了危險動物飼養人的法律責任。 可以看出,兇猛犬和禁止繁殖的大型犬造成的損害,在適用法律和舉證責任分配等方面,與普通犬類造成的損害不同。 此外,這些案件也統一了裁判標準,今後各地司法機關在遇到類似案件時,都會有統一的尺度。
握住文明的繩子,這樣狗就不會“從鍊子上掉下來”。 畢竟司法渠道是最後的補救措施,作為養犬人,在日常生活中用中國養狗更重要,按照規定養狗,努力做乙個文明的養犬人。 如果因為不懂法律而觸動了法律紅線,損失將是無法彌補的。 正如有網友所說,希望文明養寵能像“酒後不駕車”一樣,深入人心,成為“禮貌斑馬線”等城市文明形象的加分項。
按照法律法規,“呵護”是好事。 動物飼養人或管理者應遵守法律法規,樹立“寵物主人是飼養寵物的第一責任人”的強烈意識,對狗類等負責。
*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