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評分:馬明芳、張繼春等
1952年3月,共和國地方和軍隊各級幹部的分級工作開始了。 這項工作的核心原則是按照幹部擔任的行政職務來評價級別,黨政職務較高的優先。
1952年3月,中共七屆全國委員會現任委員、候補委員在任職的黨、政、軍機關參加評定工作。 下面將詳細介紹1952年評定時中國共產黨、政府委員會和六個行政區13名代表**委員和**候補委員的評級,並分析1952年上半年**委員和**候補委員的評級。
新文案:1952年3月,開始對中國共產黨第七屆**委員會委員進行評定。 委員會共有13名委員,包括8名**委員(包括2名**委員由候補委員補選)和5名*候補委員。
根據**制定的評級原則,13人被評定為行政**和行政四級之間的人。 其中,張云毅、林楓、***等**委員、**候補委員被評為行政**; 而建黨初期入黨的馬明芳等資深黨員或擔任**局書記的個別候補委員,則被評為行政**。
此外,個別職位也被評定為行政級,如擔任人民委員的,一般評定為行政級,擔任政治委員、部長等職務的,一般評定為行政級四級。
總體而言,這些評級遵循了中國共產黨的標準和原則,反映了中共的組織建設和幹部管理政策。
1952年,第乙個幹部等級標準是第四級和第五級行政,其中擔任政治委員或各部門部長和其他職務的第一批成員一般被評為第四級行政。
** 行政職務稍低但在黨內職位較高的委員,也可評為行政級4級。 **委員會成員具有較高的行政職位和黨的職位,被評為行政級別5級。
政府委員會部長為行政級5級,政府部門部長為行政級4級,比政府委員會部長級高一級。 **候補委員的等級以行政委員的等級為藍本,一般等級為行政等級4級,可根據個人不適情況酌情降低。
在“三反反運動”的影響下,**委員***的等級被降為第五級行政。 然而,在1954年,他被恢復為第四級行政,成為繼王明之後第二位被評為第五級行政的**委員會委員。
在此之前,他的妻子嚴偉冰被認定為“大老虎”,導致他被降職為宣傳部副部長。 然而,當他回到宣傳部部長的職位時,他的行政級別也恢復到第四級行政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