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銀行是服務民營企業、小微企業和鄉村振興的重要金融力量。 目前,全國有中小銀行3912家,主要包括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等。 全國範圍內,中小銀行經營穩健,資產質量穩定,資本充足率、撥備覆蓋率、資產質量總體處於良好水平。 但也需要注意的是,少數中小銀行在前期積累了一些矛盾和風險,部分機構風險較高。
針對這些風險,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日提出,全力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改革。 因此,要按照“一行一策”規劃實施改革路徑和相應措施,審慎有序化解處置存量風險,嚴格控制增量風險,特別是對高風險的中小銀行。
降低風險從內部開始。 風險往往出在內部,從公司治理的角度來看,要嚴格防範大股東操縱中小金融機構帶來的風險。 通過優化股權結構,規範公司治理主體績效要求,建立相互制衡、高效運作的公司治理機制,推動中小銀行黨管與公司治理有機融合。 嚴防大股東操縱和內部控制,嚴禁違法違規利益轉讓和關聯交易。
加強中小銀行高管和骨幹人員的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要加強中小銀行高層管理班子和人才隊伍建設,按照政治勝任、勝任、專業化的標準,選拔和調派地方中小銀行高管和重要人員擔任關鍵崗位。 大型銀行和全國性股份制銀行以及一些龍頭中小銀行,可以向其他中小銀行轉移人才和技術,提高中小銀行關鍵崗位人員的政治素質、法治理念和專業能力,促進中小銀行依法依規經營。
此外,還要加強對中小銀行的資本監管。 本著風險早發現、早預警、早化解、早處置的原則,堅持早打小打,健全硬約束整改機制。 聚焦金融風險的“關鍵人物”、“關鍵事項”和“關鍵行為”,嚴執法,敢於亮劍。 堅決打擊金融腐敗和金融犯罪,激發金融機構內生風險防控機制,防範風險,從根本上、源頭控制穩住風險,築好風險“防火牆”。
針對已經發生的風險,有必要逐步完善金融風險處理常態化機制。 進一步明確機構、股東、高管、監管部門、地區、行業責任落實,推動形成聯合工作隊伍。 積極審慎地防控重點領域風險,加強信用風險管理,加大不良資產處置力度。 推動金融機構以市場化的方式進行債務重組和置換,化解風險。
中小銀行要聚焦主業,實現穩健經營。 脫離主業,盲目追求速度和完美,極易出現風險。 為此,中小銀行要堅持服務當地、服務小微企業、服務“三農”、服務鄉村振興的市場定位,立足當地,做精細工作。 要充分發揮國產化比較優勢,開展差異化、特色化經營,發揮自身獨特優勢,服務實體經濟和千家萬戶,不斷提高長期健康經營發展能力。 (本文**:經濟** 作者:金冠平)。
*: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