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很簡單,因為很多邏輯與我之前學到的固定資產相似所謂的“使用權資產”可以看作是“準固定資產”。,以往固定資產的知識,可以掌握七、七、八、八。
如果購買多個固定資產,則需要單獨確認; 租賃多處資產也應另行確認;
分期購買固定資產,應按現值計量; 分期支付的租金也應按現值計量;
固定資產提供折舊,使用權資產也提供折舊。
為什麼兩人像雙胞胎兄弟一樣,如此相似?
因為從本質上講,沒有太大的區別。
資產一直都是那個資產,它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是一樣的,但購買的方式不同。
乙個人有很多錢,直接買斷;
包包害羞,只能買幾年的使用權。
那麼,我今天要講的減值,也和固定資產的處理有很大不同。
根據減值指示,判斷可收回金額和賬面價值較高,使用權資產減值處理為:
借款:資產減值損失
貸方:使用權資產減值準備
此外,一旦產生減值,就無法挽回。
有人問,為什麼不能扭轉使用權資產的減值?
為了防止操縱利潤。
如果仔細想想,如果減值可以任意計提和沖銷,那麼利潤的KPI就不能再限制高管了。
只需要一句十四字的諺語,就可以在手掌中玩弄利潤:
別人怕的時候我貪,別人貪的時候我就害怕。
當遇風而利時,暗中計算減值,使利潤不那麼膨脹,為未來可能發生的黑天鵝事件做好利潤儲備;
當風口倒下,行業收緊時,先前累積的減值被沖刷,原本萎縮的利潤立即變得肥沃。
無論行業起起落落,利潤始終保持不變,一直穩定向上。
不知道高管們的管理水平有多出色,能逆風飛翔。
制定規則的大佬能允許你這樣玩嗎?
當然不是。
因此,直接規定減值不能逆轉。
但這真的完美無缺嗎?
這條路有一尺高,有一條很隱蔽的路:
如果今年使用權資產的賬面價值為1000萬,則不應減值,但因公司本年度虧損,管理層也作了200萬元的減值準備,使用權資產的賬面價值變為800萬元;
那麼,如果資產在第二年轉租成功,轉租**還不錯,假設轉租產生的未來現金流現值為900萬。
呵呵,你猜100萬的差額是不是包含在**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