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進一步貫徹公司人才發展戰略,適應市場經濟和公司改革發展的需要,積極吸引各類高素質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進一步優化人才結構和人力資源配置,完善人才工作機制,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市場核心競爭力, 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公司各部門、門店的人才招聘及人才引進管理。
3.人事管理職責。
1、堅持按需、綜合考核的引入;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2. 一定要充分利用你的才能。
3、優先引進急需、急需的人才。
四是人才引進。
1)人才引進的物件。
1.人才引進範圍主要包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人才、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公司生產、經營、管理,以及重點專業領域急需的技術人才,主要包括:資訊科技、會計、產品研發、管理等專業人才。 技術人才是指在生產經營的一線崗位上直接影響公司產品質量和競爭力的技能人才,技能高,能解決生產執行和裝置維修問題,是公司急需的。
二、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引進的基本條件:
品行端正,敬業守法,無黨紀、行政處分和刑事處罰記錄。 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工作,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和同等的專業技術或技能水平。 實行執業(職業)資格制度的崗位,應取得相應的執業(職業)資格證書,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
3、引進人才的物件包括:
1)在同行業內具有較大影響力或經驗的高階專業技術人員。
2)技術人才緊缺和急需的關鍵操作崗位。
3)懂區域專案管理,善於運營管理的複合型人才。
4)應屆畢業生緊缺和急需專業。
5)公司目前供不應求,急需各類持證人員。
2)引進人才的渠道、方法和程式。
1、人才引進渠道。
1)通過與省內外人才市場建立聯絡,直接從人才市場招聘獵取人才;
2)通過公司內部員工推薦、人才個人自我推薦等;
3)通過高校畢業生雙選會、人才交流會、人才招聘網或報刊雜誌、電視廣播公告等;
4)在不觸及人事關係的前提下,邀請行業專家在企業內進行技術指導和交流,使企業獲得人才突破,實現知識轉移。符合公司引進人才條件的,可以通過簽訂專項聘用協議,約定受聘人的權利義務,從而實現公司相關業務期望,繳納聘用費。
2、人才引進方式。
公司根據工作需要,採用以下三種方式引進人才:
1)通過雙方直接建立勞動關係引進人才。對於高層次人才,可採取直接調動、招聘等方式,鼓勵與公司建立長期穩定的勞動關係。
2)通過勞動協議建立勞動關係,引進人才。對於沒有工作單位的(包括應屆畢業生),可以通過簽訂勞務協議的方式通過派遣人才來引進人才。
3)通過僱傭協議等不建立勞動關係的方式引進人才。公司可以通過引進智慧型、智力借用、兼職、臨時用工、技術合作等方式,靈活創造性地進行人才引進。
3、人才引進程式。
1)制定計畫。根據公司各部門的實際情況,在現有員工無法滿足其人才需求,確有空缺的情況下,各部門可制定人才需求引進方案,並報公司人事行政部門審核通過。 重大人才需求計畫和高層次優秀人才引進,由人事行政部審核,報公司副總經理審批。
2)資訊發布。根據公司實際需求,確定引進方案,選擇合適的引進渠道發布招聘資訊。
3)註冊和資格審查。對應聘者申請材料進行分類審查,對資歷進行審查篩選,確定初選合格人員名單並通知面試。
4)評估。公司根據各崗位的專業要求制定相應的考核標準,根據考核需要,人事行政部門對初選合格人員進行面試崗位檢查。 根據應聘者的招聘條件和經驗等,選擇合適的檢查方式,一般應有面試、技能水平考核、崗位實操檢查等,考核的重點是道德素質、工作能力等,必須全面、客觀、公正。
5)體格檢查。通過面試和崗位檢查者,必須到指定醫院進行健康檢查。
4.工資福利。
1)及時將人才引入公司員工管理體系,由公司統一管理,統一調配,公司根據薪酬標準確定不同人才的薪酬等級,並與候選人充分溝通。
2)引進的高層次優秀人才的薪酬福利由雙方協商同意。
3)公司可酌情增加新專案引進的成熟人才和高層次優秀人才的工資金額。
4)如果該專業人員是“目前供不應求、公司急需的一類專業證書持有者”,應在公司註冊專業資格證書兩年以上,並協商簽訂《證書聘用協議》,並可根據《人力資源標準化手冊》的《執業資格管理操作指南》給予相應的執業津貼部門”。
5.人才培養。
1)對引進人員的激勵和培訓。
1、公司要加大人才引進的培訓投入,通過人才引進專項培訓,提高系統人員的整體專業技能。
2、引進的人才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的,可參加公司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審。 業績突出者可優先解決專業技術資質問題。
3、引進的人才可參加公司的專業序列考核,經公司評審後享受相應的序列級福利。
4、對於優秀人才的引進,要時刻與員工一起構建職業生涯規劃和職業素質共享。
6、人才引進管理與考核。
1)人才引進管理。
1、人事行政部應當明確勞動合同(協議)中的勞動關係、權利義務,建立人才引進檔案,深入了解引進人才的工作情況,進行過程管理和定期考核,及時發現和解決相關問題。 要根據工作目標和職責,及時嚴格地開展試用期和第一次勞動合同期的考核,對不符合崗位需要的,必須調到崗位並發放工資,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終止或終止勞動關係。
2、人事行政部定期或不定期對人才工作和績效等條件的介紹進行考核,根據個人工作表現為工作能力的提公升和加薪,考核結果不好要及時提出改進建議,加強人事管理培訓,甚至調動。
3、引進人才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出或要求解除協議(包括調動、辭職、自願辭職、解雇等)的,應按照勞動合同或僱傭協議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人才引進考核。
1、按照規定對引進的人才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2、按照管理許可權加強對引進人才的考核,考核以崗位目標責任為主要內容,以考核結果作為獎懲依據。
3、經考核後,若業績較差,經公司研究決定後,應予以淘汰或轉。
4、合同期滿的,根據工作的需要和本人的意願,應及時解除或續簽合同。